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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伟或因涉嫌掌掴入狱 律师称最高可判监5年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28日 14:14 来源:北青网 参与互动(0)
港媒模拟曾志伟录口供的照片

  曾志伟因为涉嫌掌掴黄浩,本月19日凌晨被警方拘捕。

  据知,在警署内逗留超过9小时的曾志伟,除了录了接近四个钟口供外,还按程序做了打手指模,当警员声称自此会有一个属于他的犯罪记录编号,曾志伟激动到实时流泪。

  曾志伟惹上官非,而发表黄浩有妄想被迫害症言论的梁烈唯,在日前正式收到对方发出律师信,要求他在星期一(12月24日)中午12时前公开道歉,否则会出传票,正式告他诽谤。

  曾志伟警署过夜

  现年59岁的曾志伟,因涉嫌在十二月五日晚,于金钟万豪酒店出席晨曦足球会班主儿子周志豪婚宴期间,出手掌掴黄浩,十二月十九日凌晨,正式被警方拘捕,案件列为普通袭击及刑事恐吓案处理,他获准保释候查,明年一月中旬,再向警方报到。

  据了解,在中区海傍警署内逗留超过九小时的曾志伟,19日上午11时50分离开,同车还有大律师卢敏仪。现场所见,通宵落口供的曾志伟一脸愁容,见记者影相,才强颜欢笑。

  据知,曾志伟除了在事发当晚(12月6日凌晨)到过警署,并以醉酒不清醒要求延期录口供后,一直未有再返警署。

  “其实曾志伟一直知道警方要找他录口供,但是他一直不肯去,他根本没想到会闹这么大,直到收到警方电话,说要采取正式拘捕行动,给他两个选择,一是限时前自己去到中区警署再拘捕,再就是警方直接上门抓人。听到这样说,曾志伟才知道事情闹大了,即刻连夜去中区警署,连律师都没有等,就自己先去了。”曾志伟身边人说。

  最高可判5年

  根据律师黄国桐表示:“拘捕过程当中,首先警方会召被捕者返警署,正式通知他被拘捕落案,再要求被捕人提供口供协助调查,但按人权法同基本法,被捕者系有权不说也有权保持缄默,之后做打手指模,给犯人照相相等例行程序,最后交保释金。”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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