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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回应被经纪公司起诉:解约因“文化差异”

2013年02月19日 10:0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张馨予回应被经纪公司起诉:解约因“文化差异”

  针对张馨予解除与经纪公司新亚洲娱乐经纪合约的事件,新亚洲娱乐2月18日发布声明称,公司已经在香港法院正式起诉张馨予违约。

  新亚洲娱乐指张馨予单方违约,“公司2011年7月20日和张馨予小姐签署全球独家经理人预备合约(约定将来订立相关联的另一个合同的合同),合约期由2015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于2012年1月8日和张馨予小姐正式签署全球独家演艺经纪协议,合约期由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言下之意,新娱乐掌握着张馨予2012年至2023年10年以上的经纪约。

  此前有报道称,张馨予遭经纪公司索赔500万元,并被禁止参加商演,新亚洲娱乐在声明中未提及索赔之事,但称,“在事件未完全解决之前,任何未经本公司授权和批准与张馨予小姐及其经纪团队私下达成的演艺活动协议皆属违法。”

  张馨予18日也发布了声明,称目前一切演艺皆正常进行,解约是因为与经纪公司“存在文化差异”,且“对艺人新闻操作方式有不同看法”。此前,张馨予曾出现“坐台风波”等负面新闻。 (记者 倪自放)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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