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天一受害者律师:"无罪辩护"是对杨女士2次伤害

2013年07月12日 09:38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李双江儿子李某某的新任代理律师日前发表声明,指责公安机关及媒体对李某某构成侵权,并要为其做无罪辩护。昨日上午,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发表声明予以回击。声明中,田参军不但认为李某某的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对杨女士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更指杨女士在案发后还多次受到来自对方的恐吓和威胁。针对李某某律师声明中的观点,杨女士在己方律师声明中也进行了相应反驳。“无罪辩护”也引发外界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我和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他想做无罪辩护的表态,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和伤心。”杨女士表示,看到对方律师发表的声明后,自己极为悲愤,痛不欲生。“他们没有尊重被害女性,没有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替我想想,这等于是对我的第二次伤害。”她表示,案发后,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对方监护人或家庭最起码的人道慰问与歉意,反而听到这样的言论。

  杨女士称,自己当时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被人肆意殴打、侮辱并轮番施暴,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事后,她又多次受到李某某的恐吓和威胁,对方极力阻止其张扬此事,“甚至害怕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后来我想通了,鼓起勇气,选择去报案,我相信北京警方。”杨女士说。

  对于2月初的事件,她一直不愿回忆,“有很多朋友关心我,但我还是选择低调生活。”不过,杨女士没想到对方的一份律师声明又激起千层浪,“铺天盖地的都是李某某,让我无法忘记那个噩梦。”

  杨女士称,能理解对方律师为委托人服务的立场和心情,但希望他们能够尊重事实,在法律和职业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辩护工作,不要为了某种不便言说的原因,挑战法律和公众的底线,并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成都晚报记者 李跃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