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林志颖旗下产品是普通食品 不应宣传美容
2013年12月20日 17:19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林志颖
方舟子因林志颖旗下公司推销的胶原蛋白饮料开始对林志颖“打假”,一时间舆论哗然。今天下午17点17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经现场检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
但是,上海药监局也强调,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编辑:耿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