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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母亲争遗产起诉周成海之子 出示房屋共有协议

2014年04月16日 09:1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继名誉权、隐私权官司之后,女演员白静之死再引遗产纠纷案。白母起诉周成海与前妻之子小周,要求与其分割白静与周成海生前所住房产、三辆汽车和股票账户。昨天,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出示房屋共有协议书

  白静母亲高女士起诉称,她与白静的父亲早年离婚,对方表示放弃继承,她是白静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被告小周是周成海唯一的儿子,为周成海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高女士称,位于朝阳区的一套面积300平方米房产与两辆奔驰车、一辆宝马车,是白静与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财产。她起诉要求析产并与小周分割继承。

  法庭上,高女士提交了一份房屋共有协议书,欲证明要求分割的房屋原是周成海与前妻的共有房屋,他们离婚时约定这套房屋由周成海所有。后来,周成海和白静结婚,约定这套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双方没有变更产权手续。高女士还提交了白静与周成海约定房屋为夫妻共有的约定书,除了房产,约定书还提到股票账户,市值共约600万,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高女士也要求继承,不过她尚不知账户在哪家银行。

  被告质疑协议签名笔体不一

  昨天,小周并没有出庭。据介绍,小周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母生活,刚满18周岁,其母也未出庭,仅由一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律师称,涉案房产是周成海与白静结婚前的财产,不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出,周成海在小周幼年时与白静有不正当关系,造成夫妻离异,其后发生周成海、白静、乔宇之间的刑事案件,给小周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因小周年龄小,无社会能力,因此请求法院审理时对需要分割的遗产进行充分调查和取证再进行分割。

  被告律师当庭提出不认可原告出示的“共有房屋协议”。他认为约定中的周成海签名笔体不一致,要申请司法鉴定。

  因被告方当庭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法庭宣布休庭。

  ■新闻回放

  白静出演过《功夫咏春》《血色湘西》等影视作品。2005年,40岁的周成海结识小他18岁的白静后离婚,两人于2008年登记结婚。2012年2月13日,白静起诉离婚。2012年2月28日中午,周成海领到法院传票后,在白静住所内将其刺死,随即自杀身亡。

  案发后,周成海的朋友巨春雷在微博爆料白静、周成海之间涉及第三者,称“白静投入乔宇怀抱,并伙同乔宇借项目合作之名先后骗取周成海960万人民币和奥迪A8一辆”。巨春雷说,他的言论是周成海亲自向其口述,他看过周成海举报乔宇诈骗的报案材料。

  白静母亲认为,巨春雷的言论是对白静进行恶意侮辱,侵犯其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索赔100万元。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巨春雷不构成侵权。白母不服,提出上诉。

  另外,乔宇涉嫌诈骗周成海的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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