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被消基会诉讼 因用明星光环推荐胖达人
2014年04月28日 13:5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25日对胖达人、艺人小S(徐熙娣)等提起团体诉讼求偿2500万元新台币,并批评小S用明星光环营销面包。
消基会接受台北市政府委托,带着8箱证据25日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代表1060位消费者对胖达人(生技达人股份有限公司)、小S、法定代理人徐洵平、胖达人创办人庄鸿铭提起团体诉讼,求偿消费金额、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精神赔偿总共新台币2566万余元。
小S的丈夫许雅钧投资的“胖达人”面包去年被查出标榜纯天然却使用多种人工香精,涉嫌广告不实与欺诈,生意大幅滑落。
律师陈雅萍表示,把小S列为被告,是因为她擅用明星光环营销、推荐胖达人,属于公平交易法所指的“广告荐证者”,应负起连带赔偿责任。徐洵平等人则是因为涉诈欺和广告不实,因此也列为被告。
据了解,这1060人是当初不接受胖达人退费方案的消费者,他们提出发票正本,参加团体诉讼。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