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于正回应“抄袭琼瑶”:我们都借鉴了《红楼梦》

2014年11月18日 14:26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据悉,琼瑶状告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并侵犯其改编权和摄制权一案将于年底前出一审结果。16日,针对此案进行的知识产权法学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于正出席,并首次公开回应称,自己与琼瑶都借鉴了《红楼梦》。专家们建议于正加强法律队伍和法律知识的储备。

  琼瑶于5月27日正式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于正,称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并侵犯其改编权与摄制权。此案引发知识产权法律界和舆论界广泛关注,被认为是“会对国产电视剧创作和发展产生导向性影响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16日下午,针对此案进行的只是产权法理学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琼瑶方面向法案提交的“21条”也正式曝光。其中包括偷龙转凤、公主下嫁、次子状告亲信遭殃、多日不远方、公主求和遭遇误解等。对此,于正解释,《宫锁连城》的关键桥段都来自于民间传说、历史记载等,并表示大架构是参照了《红楼梦》,并表示“这21条的情节《红楼梦》全都有,(琼瑶)告了我,我才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的”。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针对此案反映的较有代表性的影视知识产权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这两个作品如此之雷同,‘都源于取自《红楼梦》’,这句话就提出了很多的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果琼瑶的《梅花烙》取自《红楼梦》,但她的作品仍是新作品,这个大家认可,“两个雷同,她在前,你在后,需要讲清楚。”第二,看过很多作品烂熟于心,创作的时候不经意间用了已经有的情节,“你说我忘了,忘了那个情节也是人家设计的,不因为你忘了就没事了。所以创作本身很艰辛,要回避,用技术检索,创作者对这个问题要有客观理性的认识,这对今后的创作是有利的。”第三,情节和表达的问题。文质彬彬,质比文更深刻,是更具有独创性的东西,而文是相对次之的,搞创作的人,情节是比表达更重要的表达。

【编辑:李萌】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