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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房祖名有自首行为且没前科,应从轻处罚

2015年01月09日 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房祖名涉毒案开庭 律师被近百家媒体围堵  来源:中国新闻网

辩护人:房祖名有自首行为且没前科,应从轻处罚
图片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月9日上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成龙之子陈祖明(别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庭上,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随后,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坦白情节,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容留他人吸食的毒品大麻比其他毒品毒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没有前科劣迹,应从轻处罚。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与柯震东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家中搜出100多克大麻。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拘。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别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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