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商场偷窃”案一审胜诉 白百何获赔13万余元

2015年01月15日 10:07 来源:大连晚报  参与互动()

  “商场偷窃”案一审胜诉

  白百何获赔13万余元

  白百何状告舜网、“秘密APP”编造有关其“商场偷窃”内容,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案件日前审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舜网侵权,需对白百何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由于“秘密APP”及时删除了匿名者发布的诽谤信息,法院未继续追究其责任。

  去年年中,某匿名网友在“秘密APP”发布关于“白百何在奢侈品店顺东西被发现”的文字,迅速有大批网友留言讨论。随后,包括被告舜网在内的多家网站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也转载了相关内容,引起一片哗然。其中,舜网转引上述文字时炮制了一篇题为“白百何偷东西顺走600元奢侈品,白百何偷东西有前科因偷窃被开除”的文章。

  去年7月初,名誉受到严重侵害的白百何委托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朱晓磊律师公开发布律师正告函,斥责各大网站发布以及转载的相关信息构成针对白百何的诽谤,敦促相关网址第一时间终止侵权、澄清事实。随后朱晓磊律师代理白百何,将怠于终止侵权的网络媒体“舜网”以及“秘密APP”主办方起诉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半年多的审理,朝阳法院近日下发一审判决,认定舜网构成对白百何名誉权的侵犯,判决舜网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白百何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维权成本4500元。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