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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

2012年04月06日 11: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4月6日电 (记者 梁波)近日,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

  《意见》进一步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主要任务,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侨联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山西省侨联现就学习贯彻《意见》提出如下意见,首先要提高贯彻《意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全省侨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侨联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深化对侨联事业发展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要把省委、省政府对侨联组织的关心、转化为推进侨联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顺势而为,务实创新,抓住机遇,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其次要制定贯彻《意见》的有力措施。各级侨联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严肃的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保证《意见》落到实处,要主动汇报;要认真学习宣传;要强化贯彻措施;要切实加强督查;要加大督查力度,

  第三要把《意见》贯彻落实到基层。各市侨联要抓住有利时机,把《意见》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到基层侨联,敦促县(市、区)党委贯彻落实省委的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所属侨联工作的领导,促进基层全面建设,更好地发挥侨联基层组织的作用,逐步形成侨联系统党委重视、体制顺畅、上下通达、具有活力的生动局面。

  最后要抓住机遇、奋发有为,不断推动侨联事业创新发展。各级侨联要认清形势、抓住山西省出台《意见》的有利时机,创新思路、奋发有为,为推动侨联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积极发挥国内国外“两个平台”和财力智力“两大资源”优势,为做好两件大事贡献力量。

  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认真履行基本职能,畅通和拓宽侨界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努力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牢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侨界的和谐与稳定。要加大对外宣传和海外联谊力度,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民间交流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宣传推介三晋文化,让世界了解山西、让山西走向世界。

  要主动把侨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以基层党的建设促进侨联基层组织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侨联体制,为侨联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加强侨联干部队伍建设,引导侨联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广大侨联干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侨界群众工作的本领。

  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挖掘侨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达到锤炼党性、锻炼队伍、提高本领、促进发展的目的。要通过学习贯彻《意见》,促进侨联组织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优势,使全省各级侨联在建言献策、招商引资、引进人才、维护稳定、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话语权进一步增加,履行职能成效更加显著,作用日益彰显。

  山西省侨联将结合工作调研对学习贯彻《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在适当时间召开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并将学习贯彻《意见》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级侨联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侨联,以便进行通报交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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