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外侨局走访出入境管理处 衔接华侨回国工作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佛山市外侨局消息,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侨回国定居的办理机关由原公安机关转移到侨务部门。为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办理的衔接工作,日前,佛山市外侨局侨务科走访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协调沟通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事宜。
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张军详细地介绍过往出入境管理当中涉及华侨回国定居申办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流程、办理流程、工作经验和常见问题等内容。侨务科人员对入境管理部门的帮带指导表示感激,并对内容仔细做好记录。
最后,双方均表示,要重视和做好华侨回国定居的衔接工作,两部门日后要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不断完善和规范办理华侨回国定居等工作,提升为侨服务理念。
【编辑: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