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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4月28日起可办理“三侨子女”身份证明

2014年04月16日 09:53 来源:莆田新闻网 参与互动(0)

  4月28日至5月20日,(福建省)莆田市可办理“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三侨子女”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据悉,今年福建省对参加高考的“三侨子女”继续实行适当照顾政策,给予10分的加分照顾。户籍在莆田的“三侨”学生参加高考,身份证明需由市外侨办出具。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华侨子女证明的家长取得定居证的,需在住在国连续2年累计不少于18个月居留,取得居留证的,需在住在国连续5年累计不少于30个月居留。家长提供的公证、定居证、居留证、国外出生证等外语版身份证明文件,需到专门翻译中心译成特定中文版式,并附英文版后。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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