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澳门特区筹委会工作汇报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七日电 (记者 陈静)今天此间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对即将结束工作的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委会在执行历史使命时的工作汇报。  

  钱其琛说,到目前为止,筹委会共举行了十一次 全体会议,下设的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四个工作小组共召开了五十一次小组会,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交给的筹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九项任务。钱其琛说筹委会成立以后组建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共一百九十九人,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基础上选举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钱其琛说,在有关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立法会和司法机关方面,筹委会从澳门实际情况出发,兼顾澳门各界对完善澳门现行行政构架、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设置提出意见和作出决定;筹建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为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制定有关决定和办法,筹委会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设立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具体产生办法》,作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市政机构问题的决定》。

  在法律方面的工作上,钱其琛表示,筹委会研究了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具体实施问题,根据基本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国籍法的原则,兼顾澳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提出了灵活的处理方案,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就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解释的建议。

  钱其琛说,筹委会就涉及澳门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筹委会提出,应由中方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在中葡双方政府合作下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案。经中葡磋商,葡方采取了合作的态度,为顺利编制两千年财政预算创造了条件。筹委会关注了有关葡方应支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退休的政府公务员在一九九九年之后的退休金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促使问题基本解决。筹委会还对澳葡政府资产清理问题,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另外,筹委会在社会文化事物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包括对正确使用区旗、区徽作出引导(完)

 

  

 

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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