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大事记

中新社澳门五月十四日电 新闻资料∶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大事记

中新社记者

备受瞩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将于明天在澳门选举产生,本社今天发表《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大事记》,追记这一重要历史人物的产生过程。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规定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二百名全部为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推选委员会在澳门通过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产生,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作为全国人大的一个授权和工作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在北京成立。筹委会下设的政务小组,开始着手研究澳门特区首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及特区首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六日,在北京举行的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对首任行政长官参选人的资格、行政长官人选产生方式及具体办法等作出规定,符合参选资格的澳门人须过报名与资格审查、提名并确定候选人、选举三关。澳门舆论对此给予积极评价,认为该“办法”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廉洁的原则,符合澳门实际情况。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日,在北京出席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的委员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澳门特区首届政府推选委员会。肩负推选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重任的推选委员会,由二百名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整个选举历时五个小时,现场采访的记者目睹了投票、点票和唱票的过程。

四月十七日,为期一周的澳门特首参选报名工作结束,九位澳门人士到筹委会秘书处澳门办事处交回参选人简历表,报名参选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后经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进行资格审查,五人符合参选人资格,分别是区宗杰(银行家、澳门中小企业协进会理事长)、刘球(地产商)、梁排康(出租司机)、何厚铧(澳门银行公会主席)和梁四超(工厂主管)。

四月二十三日,推选委员会在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何厚铧和区宗杰分别获得出席会议一百九十六位推委会委员中的一百二十五张提名票和六十五张提名票,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

五月七日,在即日举行的澳门特区首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候选人何厚铧、区宗杰分别向到会委员们阐述了自己的施政设想。何厚铧着重从九个方面介绍了自己的施政设想;区宗杰发表了题为《我的抉择》的施政理念演讲。

五月八日,澳门特区首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举行答问会,何厚铧回答了推委会委员们的六十一个提问,区宗杰回答了四十七个提问。提问中不乏尖锐敏感的问题,候选人的回答诚恳、幽默,赢得阵阵掌声。整个答问过程气氛热烈,当地电视公开直播,舆论评价特首选举带出了新的选举文化。

五月十五日,出席推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委员将各自投下神圣一票,正式选举产生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再经过中央政府任命,该人选即成为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并将于十二月二十日宣誓就职。(完)

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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