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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女“鸡头”组织卖淫千余次被判死刑 2002年04月14日 01:00 中新社广州四月十三日电(唐贵江邬耀广粟晓晶)广州市一女“鸡头”吴光荣,一年中先后组织、安排卖淫女卖淫一千二百多次,收取卖淫介绍费三万多元,今天上午当地法院在公开宣判大会上宣布对其死刑判决,并立即执行。 据悉,今年三十七岁的吴光荣是湖南省浏阳市人,曾作过理发生意。一九九九年起,赚钱的欲望让她铤而走险。同年二月至七月,吴光荣以介绍到广州的发廊打工为幌子,将三名妇女从浏阳市、东莞市骗到广州。此后,吴光荣引诱这三名妇女在其位于该市海珠区某出租屋内进行卖淫活动,并多次为她们介绍嫖客,组织安排卖淫,每次从中收取百分之三十左右作为卖淫介绍费。 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吴光荣决定扩大“经营规模”,又以介绍到广州当护士为名等手段,将四名妇女骗到广州,同时,将原来出租屋旁边的一处房屋租下来,组织这七名妇女在此及外出卖淫。 为掩护其卖淫活动,吴光荣为七名卖淫女办理了“暂住证”和“工作证”。吴光荣还规定了卖淫女卖淫和收取介绍费的价格,并订立攻守同盟,交代卖淫女如被警方抓获不要承认卖淫,尤其不能说是由谁安排进行卖淫的,“许诺”她绝对能保她们出来。 到二000年六月,该卖淫窝点被警方捣毁,吴光荣已总共组织卖淫女卖淫约一千二百多次。 今天广州法院的公开宣判大会上,法院还对一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罪犯宣布了死刑判决,并对六十九件刑事案件的一百一十六名被告宣布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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