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主板市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据其所知,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针对不少媒体关于退市公司资产重组后全部股份可以在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的询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证监会认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这一措施,目的在于鼓励退市公司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尽快恢复退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资产重组后全部股份可以进行转让的公司,证券业协会应该制定严格的约束条件。
这位负责人指出,股份转让系统的这一措施与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流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丁韬)
中国证券业协会吁正确理解退市公司股份转让
中新网9月17日电: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昨日就鼓励退市公司重组有关问题作出澄清,并呼吁应正确理解退市公司股份转让。
中国证券报援引该负责人谈话指出,所谓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股份全流通,是指大股东或参与资产重组的置换方通过重组使退市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后的股份转让。这与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完全不同。
这一措施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尽管退市不等于破产,但退市公司连续亏损均已在三年以上,严重资不抵债,基本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靠自身的力量难以走出困境,重组是使公司获得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途径。
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是有非常严格的条件的。对退市公司的重组必须带来经营业绩好转,其业绩状况要经过一个较长的市场检验过程,重组方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从已经退市的公司看,要达到上述条件并非易事。
这位负责人强调,退市公司经重组后,资产质量和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条件,这只是股份转让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并不意味着其全部股份可以立刻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最后,这位负责人表示,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转让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经过充分地研究和论证,怎样以及何时实施取决于各方面的条件是否具备。(一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