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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追尾 无责车主遭遇理赔难

2012年11月28日 09:5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虽然肇事车主承保的保险公司愿意按条款赔付,但因肇事车主不配合履行相关手续使得理赔卡壳。家住福州金山的周先生近日有点冤,上周末汽车被人追尾,自己一点也没有责任,却也体验了一回索赔难。

  上周六上午8点左右周先生开车行驶到福州宝龙广场附近,被后面的一辆汽车追尾,现场肇事司机和他分别打电话报案,当时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巧合的是,肇事车和周先生汽车均在同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人员查勘后,周先生把车开到修理店维修,整个维修费用约为2900元。

  因责任明确,而且又是同一家投保公司,本以为理赔会很顺畅,但情况并非如此。周先生说,肇事车主承保的保险公司愿意按保险条款赔付,但肇事车主未积极配合履行相关手续。肇事司机告诉周先生,他是B公司的驾驶员,肇事车辆是B公司向A公司购买,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A公司不配合,他也找不到人盖章,缺乏相应手续,承保的保险公司按正常程序无法赔付。

  周先生了解到,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没有另外购买商业车险。按规定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另外约900元的维修费需由肇事司机自行赔付。周先生说,自己有点冤,明明没有责任,但有责方就是不配合。他打进本报财富热线询问,像他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据了解,车险普遍实行“无责免赔”制度,无责方承保的保险公司不会向无责方赔付,无责方应找全责车主索赔,全责车主先垫付款项,再找自己承保的公司索赔。如果有责方不履行相关手续,就会使理赔一时卡壳。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潘鹏飞律师表示,按正常理赔流程,肇事车主不配合履行必要手续,承保公司会因材料不齐全而无法结案赔付。出现上述情况,无责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有责方。

  记者了解到,无责方不愿打官司,目前仍有其他方式可以索赔。人保福州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有推有责方代赔流程,无责方可向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公司会打电话给有责方,取得预授权后把金额直接赔付给无责方。同样,如果有责方投保的是另一家保险公司,公司会帮无责方向对方保险公司协调解决。昨日记者向周先生承保的保险公司咨询,对方表示周先生可以先找公司代赔。

  另外去年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完善车损险代位求偿,即无责方可先找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再由承保公司向有责方索赔。此前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也偶有行使代位求偿,但前提是车主已尽力索赔仍然无法赔付。杨剑峰

  (福州晚报)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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