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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或出台 是否划为机动车引争论

2013年04月02日 0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或出台是否划为机动车引争论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中新网4月2日电(汽车频道 魏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据悉,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已达到3000万辆,高居世界榜首,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中。但是,电动自行车所存在的隐患以及所引发的乱象也逐渐显现出来。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城市所要考虑的问题。日前,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而上海更是拟将原来国家标准中的一些推荐性项目,如限速、限制电动机功率等,升格为强制规定。此外,据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发展委员会和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已拟定完成,有望年内出台。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望年内出台 限速提高到26公里

  日前,在中消协举办的公益活动上,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已拟定完成,有望年内出台。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余世光透露,他们从2002年就启动了标准的修改,但由于各方面的意见不一,新标准迟迟无法出台。余世光表示,新标准还需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然后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新国标将是强制性标准,限定最高时速26公里,在车上加装不可拆卸的速度传感器,并把电动自行车分成3类进行管理。

  对于新国标中的变化,余世光表示,1999年施行的标准最高限速为每小时20公里,但现在城市的距离越来越远,人民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消费者也要求提高限制时速。因此,应该疏堵结合,新标准虽然提高了限速,但制动性能要求更高了。这是综合考虑的,对交通安全更有保障。

  目前电动自行车的限速器可以拆卸,形同虚设。而新标准充分考虑到安全性,要求电动自行车强制安装速度传感器。有了该装置,电动自行车一旦超过26公里,将会自动断电,车速就会降下来。这种速度传感器将安装在控制器内部,不可拆卸,无法改装。

  按照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新标准要求,根据道路情况和其他骑行环境,电动自行车将分为智能型、助力型和纯电动型。3种车型的重量要求分别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

  此外,新标准的技术型条款从原来的34条增加到54条。刹车制动性能方面,普通地面从原来的4米缩短到3.8米,潮湿地面从原来的15米缩短至12米。新标准还要求电动自行车要在内部安装锁子,可以连电池一起锁,防盗性能更强。且每辆车需要有惟一的15位编码,更便于交管部门管理。如果车辆被盗,直接向警方报编码即可。

  各地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 上海拟强制限速

  近年来,各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都迅猛增长,但由于目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很多都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载客营运等现象较为普遍。加之电动自行车未参加相关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大多无力支付赔偿金。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管理措施欠缺,无具体处罚条款,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等方面原因,电动自行车在方便老百姓出行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城市所要考虑的问题。日前,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而上海更是拟将原来国家标准中的一些推荐性项目,如限速、限制电动机功率等,升格为强制规定。

  云南省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根据规定,云南省将实行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制度以及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和行驶证,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亚市也在4月1日开始实施《三亚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车产品,不得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路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属于限制通行摩托车的种类和范围。

  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全省电动自行车将实行目录公告制,未经依法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贵州省生产、销售、注册登记。5月1日起,贵州所有电动自行车须在购车之日起20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日前,上海召开《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拟将原来国家标准中的一些推荐性项目,如限速、限制电动机功率等,升格为强制规定。社会各界代表展开激烈讨论。由于此前“修订草案”曾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社会意见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三大问题:一是电动自行车车身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是否可行;二是可否把电动自行车归类为机动车进行管理;三是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未成年人的规定能否行得通。因此听证会就是主要围绕这三个话题展开,集中听取不同意见。(中新网汽车频道)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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