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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无防护儿童冲击力达3吨 12岁以下不宜坐副驾

2013年05月28日 07:0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中消协和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昨日发出提醒儿童乘车“四不宜”,即12岁以下儿童不宜坐“副驾驶”、家长不宜抱着孩子乘车、不宜让孩子在车里做游戏、不宜让孩子头部探出天窗。

  有关部门验证,时速50公里汽车正面碰撞时,体重20公斤的儿童在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身冲击力超过1吨;而时速达到70公里时,其冲击力可高达3吨,因此安装安全坐椅很重要。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国内并没有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安装安全坐椅。但大量事实证明,机动车安装使用儿童坐椅是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专家建议,3岁以下的婴幼儿乘车时应该被安置在后向式坐椅里;超过4岁或体重超过18公斤的儿童,应乘坐面朝前方、坐位加高的安全坐椅,并以安全带固定身体的方式乘车。

  两协会还指出,副驾驶座位的安全带是为成人使用而设计的,即使装配有安全气囊,由于儿童肌肉骨骼较成年人脆弱得多,一旦汽车安全气囊张开,其产生的冲击力也有可能造成儿童胸部骨折、窒息或颈椎骨折等,因此12岁以下儿童不宜坐“副驾驶”。

  ■ 他山之石

  美国: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坐椅,违例者罚款100~300美元;

  瑞典: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应备有保护装置;

  加拿大:体重在18公斤(40磅)以下的儿童,乘车时必须坐在安全坐椅上;较重的儿童则需扣上安全带。违例者会被罚款。(记者廖爱玲)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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