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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

2013年07月01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7月1日电 (记者 杨薇)记者1日从广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广州环境空气质量,该局决定从1日起对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Ⅳ标准”)。

  与国Ⅲ标准汽车相比,国Ⅳ标准轻型柴油车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可分别减少50%和40%,国Ⅳ标准重型柴油车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可分别减少30%和80%,国Ⅳ标准重型汽油车排放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可分别减少28.6%和29.3%。

  广州环保局认为,该项措施的实施,使广州实现了机动车国Ⅳ标准的全覆盖,有利于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全市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技术水平,对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广州对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后,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

  据介绍,在今年7月1日后购买或从广州以外的地区转出的不符合国Ⅳ标准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据广州市环保局透露,下一步,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控制新车源头污染,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促进加快淘汰黄标车。

  同时,该局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广州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倡导绿色出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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