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巨额罚款,或许是更有效的管理手段
继2014年2月14日日本普利司通公司表示,已经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承认操纵汽车零部件销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同意支付4.25亿美元罚款之后。上周从美国再次传来消息,因为“踏板门”事件,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将支付12亿美元,作为丰田在该事件中隐瞒安全问题的惩罚,并且也因而终止美国司法部等部门对此事件的刑事调查。消息还显示,美国政府用巨额罚款的方式处理丰田“踏板门”事件的手法,极有可能也会成为近来通用汽车被指控未能及时发起召回的“范本”。
普利司通、丰田、通用都是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和整车生产厂家,美国政府用“巨额罚款”的处理方式,惩罚这些企业的违规(法)行为其实并不是个案,不是简单的“杀鸡给猴看”。因为消息显示,近两年来美国政府对汽车零部件行业发起的反垄断调查,总计已经开出了22.8亿美元的罚款。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老牌的汽车大国和强国(如今依然是),不论是对汽车行业的管理还是对车主用车习惯的规范,相关的法规都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地区严格得多。虽然有严格的法规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但是美国政府还是要用大量的经济手段,去规范汽车行业的行为,这不由得我们的有关部门不有所思考。
中国汽车产业这几年驶上了“光速公路”,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市场。虽然中国的车市已经“牛”起来了,但不论是汽车行业的管理法规还是用车人士的行为准则,都还是与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有一定的差距。
虽然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国式“汽车三包”法规,在2013年10月已经正式实施;虽然每年3月15日的“消费者维权日”,都能在前前后后的十几二十天时间内,将一众车企搞得寝食不安。但是,当每每有事情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时候,我们都能看到汽车厂商们只要使出“化骨绵掌”或“潜规则”等各种招数,就能将问题化解于无形之中。
在有法、有规但不能很好地实施下去的情形下,国内有关部门不妨也向美国政府学习,用最简单“粗暴”同时也是最直接的经济手段去调节汽车行业。使用巨额罚款这种近乎野蛮的方法,去代替苦口婆心式的说教和批评,或许得到的管治效果会更为明显。
(黄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