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汽车三包”能不能让车商“自证清白”

2014年03月27日 08:5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自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作出重大修改并正式实施以来,引起了不少人们的讨论。消费者的权益涉及方方面面,只要有买卖就有权益,汽车自然也不例外。

  而对于汽车行业来说,“新消法”中最受关注的,也许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在“新消法”中的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这也就是说,如果在6个月内汽车出现了质量问题,有争议的话,经营者也就是经销商要“自证清白”了。不是车的质量问题?麻烦你证明给我看看。看到这样一条规定,让不少车主觉得十分解气。大家都知道,找第三方鉴定不仅麻烦,而且花费巨大,万一举证不了还得不偿失,让不少想维权的车主望而却步。更何况,在3·15央视曝光的油耗造假问题中,所谓的独立的“第三方”,却也不一定自身清白。可以说,这一曝光真是伤不了少人的心。

  不过,也有人表示,仅仅6个月其实还不足够,因为车是一件比较特殊的产品,“10年不锈蚀、12年不锈穿,这几乎就是业界公认的车身防腐质量标准”。也就是说,6个月内出现问题的几率十分小。确实,原本如今车企承诺的3年/6万公里已经算是普遍最低要求了,10万公里什么的也不算事,这区区6个月,能保障多少权益?这不仅让笔者觉得“新消法”确实只是适用于普通大众商品。不过,这个“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值得专门为汽车而设的“汽车三包”童鞋多学习一下。

  尽管“汽车三包”已经是一大进步,但仍然摆脱不了车主维权难的特点,找“第三方”依然是一件令人望而生畏的事情。许多车主想着,小毛病啥的忍忍算了。而有大问题的车主,为了能够直截了当,也干脆去采取更为激烈的办法,如每年车展展台上的维权闹事就是例子。怎么解决?笔者觉得,不妨换一个方式,在一定的期限内,让经营者也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说实话,汽车经营者和厂家一起,办法、资源比车主多得多,很可能“自证清白”的办法多得多。但无论如何,这不仅让维权的车主省去了自证的麻烦,如果商家明显不公,车主再去自证不迟。就算对于维护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来说,也是一大进步,不妨一学。(郭尧)

【编辑:魏巍】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