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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例冲卡逃费致人死亡案宣判 被告人获死刑

2014年06月16日 18: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青海“9·19”货车冲卡将收费站工作人员碾压致死一案12日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审,经过两天的审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宏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均以妨害公务罪被判两年零两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同时9名被告人还要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共计费用97733.5元。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首次通过微博对本案进行网络直播,社会各界群众都可以同步观看。此次微博直播庭审图文并茂。在微博直播过程中,加大了图片直播的力度,将庭审现场各个环节都全面、真实、及时地展示在微博平台上。2013年9月19日凌晨5时,被告人赵宏胜、王生等9人共驾驶五辆牵引车先后赶到大水桥收费站,并将车牌拆除或遮挡。首先韩加英驾驶载重62.62吨的半挂车强行冲过收费站后,因在冲卡时车窗玻璃被砸与大水桥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随后罗双海驾驶载重70.06吨的半挂车冲卡通过。赵宏胜驾驶半挂车准备从2号通道强行通过时,被大水桥收费站工作人员孙明军、费全伟等人拦截。车辆通过瞬间,被害人孙明军因倒地,被赵宏胜驾驶的半挂车碾轧致死。

  据了解,此案件是我省境内冲卡逃费致人死亡的首例案件,造成一名收费员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青海省、西北地区、乃至全国造成了极大影响。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原告诉记者,在受理本案后,指定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保证案件判决公平公正。为回应社会关切,我们通过微博对本案进行网络直播,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增强庭审透明度,努力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后,我们将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海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海南报 安普雪)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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