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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前月余受理“叫停经销商备案”

2014年09月16日 09:1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被业界解读为工商总局简政放权的“叫停经销商备案”新政,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经销商申请汽车销售将不再需要3至6个月的周期进行备案。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不过,北京晨报记者上周获悉,北京市工商部门在8月底就落实了新政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流程,从8月20日起,不再接受汽车经销商、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8月22日起,汽车经销商就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关于汽车品牌销售的规定主要依据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其实施的将近十年间,对我国汽车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但是长久以来,由于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匹配,厂商和经销商关系紧张而产生的问题也经常出现。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蔡海员介绍,从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后,不少汽车经销商就纷纷询问北京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以及执行的具体程序等。蔡海员专门就此向北京工商局进行了联系和沟通。“据我了解的情况,应该说北京市工商局在落实和执行《公告》走在了最前面。”

  据介绍,8月22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出内部文件,就落实新政列出了非常明确的流程和细则。并开始受理已授权的4S店或者总经销商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相比国家政策中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这一条款,北京市还增加了一句,即可以根据企业申请进行变更,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选择登记成某品牌的汽车经销商。例如,以往新注册的企业或汽车经销商,不管有没有品牌,汽车销售没有授权的话,经营范围后面都要加一个括号,注明销售范围不含九座(以前为七座)以下小客车。而现在,经销商可以选择专卖某品牌汽车。“也就是说,过去按照品牌管理办法,必须由厂家授权,才能到工商部门去登记某个品牌的授权经销商,现在不用了。”

  “叫停经销商备案” 对于在亚市的二级经销商来说无疑是利好。蔡海员介绍,以前在亚市的二级经销商,在营业范围内都会有一个括号的备注“九座以上客车”。也就是说,在亚市的二级经销商从原则上说,并没有销售小客车的资格,追求起来很尴尬。现在在亚市的二级经销商都可以去变更了,不管是有授权的变更成广义的汽车销售,都不需要再拿着厂家的品牌授权去办理工商登记。

  蔡海员说,北京市执行的具体的办法,对有形市场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据他走访情况来看,很多经销商都对此表示非常欢迎,仅就去“括号”来说,对经销商的经营、融资等都有好处,二级经销商可以名正言顺的销售小客车了。(记者 陈琳)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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