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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慎摔入奔驰4S店大坑内 5根肋骨骨折

2014年11月21日 11:0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0)

事发时,汤先生拍照记录下妻子摔进坑里的情景。 照片由消费者提供

  去4S店买车,没想到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劫难。近日,消费者汤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他的妻子毛女士在北京百得利之星奔驰4S店购车过程中,不慎摔入店内举升机升起后留下的大坑内,导致5根肋骨骨折。汤先生以4S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商家赔偿,然而,事发至今已有五个多月时间,双方仍未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买车掉进坑

  今年6月4日,汤先生和妻子毛女士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附近的北京百得利之星奔驰4S店购买一款汽车。支付完购车首付款和保费后,毛女士按照销售员的要求前去填写“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置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就在此过程中,毛女士跌入了展示厅内举升机升起后留下的大坑里。

  “举升机升起后留下了一个1米多深的坑,我摔入前周边没有任何防护栏和警示牌。”10月26日,毛女士向记者提起这次遭遇时,仍然心有余悸。毛女士告诉记者,摔入坑内后,她的头部、右胸、腰部和腿部撞击到坑里的钢轨上,以致无法爬起和呼救,店内的工作人员发现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等待急救车期间,店内工作人员才从厕所拿出警示牌摆在坑的周围。

  “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4S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对该隐患疏于防范,并承认了此次事故是由他们的疏忽所致。”汤先生对记者说。

  诊断出差池

  120到来之后,汤先生和4S店工作人员一同将毛女士送到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急诊科进行检查,经胸透X光检测,大夫诊断为右胸腹外伤,没有骨折、出血。大夫告诉毛女士,“回家休养一至二周就能康复”。

  听闻医生的诊断后,4S店答应汤先生按照每天赔偿200元看护费的标准先观察10天,若后续产生的其他费用,4S店再另作赔偿。

  “但是,此后的事情发展并非如此。4S店仅在6月6日给了我们2000元现金要我们找护工,之后便再也没有消息。”汤先生说。

  不幸跌入1米深的坑的毛女士告诉记者,在事发的第二天,她觉得自己的伤情并没有301医院急诊科所说的那么轻,根本起不了床。6月7日,疼痛难忍的毛女士决定到海淀医院复查,没成想复查的结果令毛女士和汤先生都吃惊不已。

  毛女士告诉记者,“海淀医院的医生看了301医院的胸片,又检查了我说的疼痛点,初步诊断为肋骨骨折,并建议我马上做进一步的检查。在全身CT检查结果出来后,海淀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右胸多发第5、6、7、8、9根肋骨骨折。”毛女士说,这次检查结果出来后,她马上和4S店取得联系。4S店回复她称,需要拿相关票据和医疗证明来确定最后的结果。随后,毛女士去积水潭医院再次进行诊断,确认了骨折的诊断结果。

  “从2014年6月7日至今,百得利之星没有再给我们一分钱,医药费、交通费、护工保姆费等共计1万5千多元全部由我们自己垫付。”汤先生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已经过去近5个月了,现在妻子5根肋骨还没有完全康愈。

  10月28日,记者跟随毛女士再次来到积水潭医院。毛女士向值班医生出具了301医院拍摄的胸片,值班医生告诉毛女士,从第一次拍的胸片来看,确实能看出骨折的疑点,但由于X光片较为模糊,初诊可能出现诊断偏差。

  赔偿难谈拢

  毛女士告诉记者,5根摔断的肋骨现在还隐隐作痛。因为此次事故,她不得不辞掉工作。另外,由于汤先生工作较忙,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自己,他们只能请保姆代为照顾。她认为,4S店除了承担所有医药费外,还应弥补其误工费、精神损失等共计3万元。

  4S店并未同意毛女士3万元的赔偿诉求,并表示只能赔偿2万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10月30日,记者跟随汤先生来到北京百得利之星奔驰4S店,该店销售经理赖芬燕向记者播放了事发时的录像。赖芬燕告诉记者,“虽然当时店内没有设置警示牌和进行安全提示,但从录像来看,毛女士自身也存在疏忽。我们会积极配合毛女士,希望她提供票据和相关证明。”

  北京百得利之星奔驰4S店总经理徐涛告诉记者,店内大厅的举升机所占面积为6米乘3米左右,整体升起后展厅内会出现一个大坑,对此引发的安全隐患4S店方面确实有责任。徐涛表示,“之前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最初301医院的诊断结果并非骨折,只是右胸腹外伤。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司的流程就不太好判断赔偿金额。现在我们承认医院关于肋骨骨折的诊断,也承认消费者在店内摔伤4S店有责任,我们将收集材料对赔偿金额进行评估,看能否满足消费者的诉求。”徐涛说。

  汤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4S店在评估后仍不能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答复,他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事件后续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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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场所须尽安保义务

  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新《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曹毅告诉记者,本案中,4S店对来店消费的毛女士的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和必要的注意义务。店内有坑,应当以有效的方式提醒顾客注意,并应在坑旁设置护栏或其它警示标志,如果这些都没有做,4S店对顾客的人身伤害要负全部责任。

  “根据新《消法》第四十九条,毛女士可以向4S店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毛女士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残疾等级鉴定,如果被认定,还可依法主张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曹毅说。(田珍祥)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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