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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专车”要避免过度冲击传统出租车

2015年04月27日 13:46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

  4月24日,“全国‘专车’第一案”暨当前出租车行业管理困境与出路研讨会在济南长清大学城举行,吸引了交通运输部以及省市法院、检察院、驻济部分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及交通运输行业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专车”何去何从?“专车”冲击下的传统出租车行业能否从中找到冲出困境的新出路?法律与行业思维碰撞下的“头脑风暴”,或许给“专车”的未来带来启发。

  有共识“专车”不应“一棍子打死”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目前市面上运行的‘专车’都是违法的”,济南千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吉泉直言,他关注出租车“打黑”多年,更倾向把“专车”看作是一种包车行为,既然是包车,那么车辆就要具有合法的营运资质。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主任陈晖则把“三方接入”形式的“专车”性质形容为“灰色偏黑一点”。她认为,对于“专车”争议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出租车服务,什么是汽车租赁服务,如果是租赁汽车从事出租车服务,那就是披着“专车”外衣的“黑车”。

  研讨会上,法律界人士没有一个人认为现行“专车”存在合法要素。不过,即便是对“专车”批判最严厉的发言者,也承认这个新生事物存在的合理性,“不能一棍子打死”,应从立法角度对“专车”定性,对从事“专车”的市场主体从市场准入等诸多方面予以规范。

  谈监管像管“淘宝”那样管“滴滴”

  没有政府监管的市场必然是无序和混乱的。陈晖表示,市场不是万能的,要保证出行市场的公平竞争,必然需要政府监管。大多数与会法律学者赞同这一观点。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信会教授认为,现阶段完全取消出租车行政许可并不合适,因为交通运输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对安全的第一追求,全面放开会对乘客安全保障带来很大隐患。尽管不宜取消出租车行政许可,但行政许可方式可以改变,比如为保障安全,可以引入保险制度,为准入主体设立保险承诺标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李英君同样认为对“专车”要加强监管,她建议可以参考监管淘宝的方式,推行经营者信息的登记、公示、保存、网上巡查等,实行主体准入制度、实名制运行。

  辩体制出租车行业要适度“松绑”

  “全国‘专车’第一案”就案件本身来说,其实与“专车”关联并不大,但之所以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关注,很大程度上在于各界期待通过“专车”改变传统出租车行业特许经营体制,期待出租车行业能够主动适应“专车”带来的新形势,从而推动行业变革,更加方便人们打车出行。

  特许经营条件下,应该如何激活传统出租车行业?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系讲师董君勇认为,政府应该适当放宽出租车行业的准入门槛,放松数量管控,实现动态调节,推进出租车行业的“自我管理”。

  济南中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秘书长、副主任田洪祝认为国家对出租车行业应该适度"松绑",在特许经营下适度放权管理,特别是当前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之间普遍不是正式劳动关系的背景下,应该尽早在出租车行业建立用工劳动保障制度。

  找平衡避免过度冲击传统出租车

  赵信会教授则认为,出租车行业改革涉及多个社会群体,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共利益,立足于如何让消费者更好地打到车,如何让从业者更好地竞争,如何更好地行使监管权利,这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方向。一直关注“专车”现象的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系讲师马红说,推出“专车”的公司对“专车”的营销宣传定位是“中高端”,这可以理解为“专车”需求应高于普通大众需求,所以她建议“专车”应该与传统出租车“错位发展”,为乘客提供高档服务,收取更高费用,“专车”收费标准要单独制定。

  求立法“专车”应融入出租车行业

  “专车”和“出租车”是水火不容吗?当然不是。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系讲师牟荣华提出,“专车”有着明显的车辆营运性质,通过叫车软件开展的“专车”服务其实就是预约出租车服务,应该纳入出租车行业规范发展。

  “我国出租车市场结构应该是多元的”,主持当天第二阶段研讨的交通运输部法律顾问、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对此予以肯定。他说,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的出租车有关法规增加了预约出租车类别,预约出租车可以不受价格控制。

  出租车行业改革不只是一个公司的事,应自上而下,通过国家立法来逐步推动,避免引发出租车行业不稳定。 (本报记者 张铮)

  延伸阅读搭乘“专车”潜藏重大法律风险

  “打车软件+正规预约出租车”模式更保险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张铮)“全国‘专车’第一案”研讨会上,有法律专家表示,采用“租赁公司+劳务派遣”模式的“专车”看似在法律上属于“灰色地带”,但对乘客而言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赔偿数额较大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害者将很可能为这种“非营运”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台后,济南大众交通有限公司专门拿出10个出租车经营权指标,新上10辆商务预约出租车。如果能通过“滴滴专车”等平台运营,这就是理想中的“专车”。“如果考虑经营成本,我们与私家车(或租赁车)改行过来的‘专车’根本无法竞争”,济南大众交通有限公司经理刘存龙告诉记者,作为营运车,公司10辆预约出租车要严格执行国家营运规定,即8年强制报废制度,而私家车(或租赁车)如无车辆损毁,可以无限期使用,这样车辆折旧会大大低于私家车(或租赁车)。此外,营运车每年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金额几乎是私家车的两倍,每年还要做三次二级维护和一次技术评定,这些保障安全的举措和费用现有“专车”根本没有,安全保障监管系数不可比。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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