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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2015年08月05日 19: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天津8月5日讯为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管,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今年以来,天津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00人次,筛查机动车11.5万辆,处罚超标排放车辆580辆。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物流公司等机动车停放地车辆进行了执法检查;二是全市9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上路筛查车辆,严格执法;三是在市内6区及环城4区开展了重型柴油车夜间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下一步,天津市还将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对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天津市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增设了“机动车、船舶排气污染防治”专章,进一步严格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并明确可以将遥感监测数据作为超标处罚依据,同步提高了超标排放处罚标准(200-2000元)。对于超标排放车辆,环保部门可结合超标倍数和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并责令15日内整改完毕。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严禁上路行驶,并同步将违法车辆信息纳入银行诚信系统黑名单。对30日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并加收滞纳金。(龙飞王俐元)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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