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平行进口汽车消费投诉增多 监管部门提醒注意甄别

2017年06月07日 09:43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新华社天津6月7日电(记者毛振华、钱泳文)天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日前表示,近期,涉及平行进口汽车的消费投诉呈快速上升趋势。为此,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防止落入消费陷阱。

  天津自贸区挂牌成立的2015年当年,天津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也随之启动,首批35个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平台及试点企业名单公布。据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数据显示,2016年天津口岸共进口平行进口车6.5万辆,占全国11.7万辆的55%以上。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近期,由平行进口衍生的问题比较集中。个别经销商并非自贸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对象,但通过网络以天津自贸平行进口为噱头,以超低价格吸引外地消费者来天津购车,利用合同条款陷阱,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10%-20%的装俱、三包、税费等名义的款项,若消费者不同意,则要求按合同支付高额违约金。

  消费者有时会通过一个拼缝公司甚至多个拼缝公司接力式介绍后购车,由于中间环节过多,且签合同公司、收钱公司、开票公司都不相同,导致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时,扯皮推诿现象严重。

  针对这些乱象,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在政府监管及规范之外,广大消费者购买平行进口汽车时也需格外注意。新区对外已公布纳入试点范围内的正规试点平台及企业,消费者购车前除了解车辆状况外,还应慎重选择商家,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正规经销商。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尽量要求经销商使用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合同中载明车辆详细配置、车架号、价款及附加款项、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等信息。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每项条款,对不合理条款应及时与经销商协商调整,防止霸王条款的损害。

  此外,刷卡付款前,消费者还要确认所付款项是否包含“强制三包”“必要装俱”“装俱安装”等额外费用,理性对待经销商的搭售汽车装俱和保险行为。建议签订合同时注明“提车前所需全部费用已结清,不含其他费用”。同时,保存好购车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

【编辑:刘欢】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