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起外地机动车无环保标志将不得进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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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起外地机动车无环保标志将不得进京
2009年05月22日 08:2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6月起,外地机动车如要进京,须持有当地核发的环保标志。外地进京车辆也将按照北京目前的绿标、黄标车规定行驶,外地黄标车将不得进入五环内。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环保部近日给各地下发通知,要求下月1日起,所有进京机动车必须持有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进京机动车排放合格证和环保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环保合格标志将不得进京,届时市环保局和交管局将展开检查。”该负责人说,持有合格标志的进京机动车必须按北京目前的规定来行驶。“比如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外地车,目前就不能进入五环内,10月1日起不能进入六环内。”

  对于运送鲜活农产品等的“绿色通道”车辆是否设一定的缓冲期?相关部门正在研究。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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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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