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浸车”理赔标准公布:两日内支付赔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广州“水浸车”理赔标准公布:两日内支付赔款
2010年05月21日 07: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为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5月20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召集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 专题研究如何妥善处理“5·7”广州特大暴雨造成水浸车辆的保险理赔问题。

  会议决定成立市水浸车妥善处理工作专责小组,小组成员单位由省保监局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组成,督促协调和积极推进妥善处理水浸车问题。

  会议要求,各保险公司要继续积极做好水浸车的理赔工作,不但要切实按照保险约定,履行好理赔责任,而且要从发生特大暴雨的客观实际出发,尽最大的可能履行好社会责任,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水浸车车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浸停车场和水浸车辆的善后处理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协助和配合保险公司,帮助受损车主做好水浸车理赔工作。市经贸委负责协调各汽车制造企业、各4S维修店,要确保理赔的维修质量和零部件供应,使理赔工作保质保量、有条不紊地进行。

  市水浸车妥善处理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表示,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将向每个区派驻3名工作人员作为水浸车处理工作督导员,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各保险公司接到我市遭雨灾报损车辆总数约8500台,其中水淹没顶车辆约1100辆,目前已发生赔付约1520万元。

  另悉,广东保监局于5月19日组织驻粤各省级保险机构召开“加快水灾保险理赔服务进度专题会议”,广东保监局局长黄洪在会议上总结了“5·7”暴雨以来保险理赔服务进展情况,对加快理赔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记者了解到,5月7日广州等地区遭遇暴雨袭击以来,监管部门两次下发紧急通知,3次召开专题紧急会议,多次到现场督促,组织广东保险业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险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责任,努力克服出险车辆特别集中、零配件供应暂时性短缺等客观困难,切实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一是各保险机构“一把手”靠前指挥,客服人员取消周末休息,实行24小时值班。二是设立暴雨灾害理赔专柜,开通快速处理通道。三是在广州市各汽车4S店和修理厂安排查勘员驻点服务,对简单小额理赔案件实行快速定损和现场赔付。加强与车辆修理厂、汽车生产厂家、零配件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增派修理人手,争取零配件及时到位。四是全面掌握理赔进展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对受损较重客户,开展“一对一”沟通活动,了解客户困难,解决认识分歧,推进理赔工作。五是严把理赔质量关。保险机构加强与4S店、修理厂的沟通协调,把好理赔服务特别是维修的质量关。六是公开水灾理赔服务咨询专门电话。监管部门和各保险机构对外公布“5·7”暴雨灾害保险理赔服务咨询电话,出险客户可以通过拨打该电话咨询政策、反映情况。

  热点释疑:没买车险只买交强险没得赔

  近日,记者就水浸车理赔事宜专门采访了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两个车主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可赔可不赔怎么赔?

  解惑一: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履行理赔责任。对于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该赔的必须及时赔付到位,不允许出现惜赔、拖赔和拒赔。对于可赔可不赔的,目前保险机构也根据实际实行了通融赔付。对于保险合同中明确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依法应当不承担理赔义务。对于汽车进水之后打火造成发动机损害、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的问题,应根据该车辆所投保的具体保险产品、险种确定。据了解,这次水灾中有的受灾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或只购买了交强险(承担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保险公司就不可能对这些车辆承担理赔义务。

参与互动(0)
【编辑:赵婕】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