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新增电子眼将提前三天向社会公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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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北京市新增电子眼将提前三天向社会公布
2009年04月14日 09:3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后北京市新增、调整或撤销非现场执法设备时,交管部门将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记者昨天(13日)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自本市1958处电子眼分布位置在交管局网站“网上公示”栏目“曝光”10多天以来,已被点击查阅了18000多次。

  交管部门表示,网上公示的都是固定电子眼位置,目前本市除了这些固定电子眼可抓拍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外,交警也可通过移动执法车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因此,市民不可有希望通过记熟沿途所有电子眼来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这除了会有被移动执法车抓拍的“危险”外,更主要的是不利于自身行车安全。(钱卫华)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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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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