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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司机举报逃逸可获现金、铲分双重奖励

2008年12月26日 13:4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举报肇事逃逸重要线索,不仅可获现金奖励,司机还可“消除违章积分”。昨日(12月25日),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闫立波、指导科副科长李昂做客该局网站,就“肇事逃逸”在线访谈时透露上述消息。

  据介绍,今年初至今,北京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率已超90%。即日起至明年初,北京还将开展“春晓”专项行动,侦破积压交通肇事逃逸案。

  举报肇事逃逸可获双重奖

  李昂表示,居民如发现交通事故,最好留意车牌、车型等事故车主要特征,以及肇事细节,一旦有逃逸,目击者可将看到的信息提供给警方。如被警方认定为“重要线索”,即有助于警方锁定、抓获逃逸司机,目击者就将获得现金奖励。目击者如有违章记录,还可消除此前的部分违章积分。

  据了解,“举报肇事逃逸消除违章积分”并非交管部门的最新举措,此前已有驾驶员获得此项奖励。

  肇事逃逸反受“重罚”

  闫立波表示,事故发生后,很多司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未必能找到自己”。但依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可处3年至7年徒刑;如果因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刑期可达15年。

  据悉,此前北京不少肇事逃逸案,司机都受到“从重”处罚。相同的事故,如未逃离现场,至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现金赔偿,但如逃逸,刑期将延长至7年,乃至10年以上。

  据介绍,逃逸司机单位主管人员、乘车人,或逃逸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以至于修车厂,如知情不举报或包庇、窝藏逃逸司机,都将被以同犯论处。

  去年,朝阳区“红色宝马闯红灯致人死亡”逃逸案,一修车厂就由于将肇事车辆从红色改为白色,受到了查封等重罚。

  肇事逃逸无追诉期限

  1999年平谷曾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今年9月,逃逸司机在外地被控,“他已经过上了正常生活,见到交警很惊讶,问交警相隔近10年怎么还能找到他”,李昂说,与其他案件不同,逃逸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据介绍,市交管局现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追逃程序,逃逸大案均有专职交警负责,实时与其亲友保持联系,捕捉逃逸司机的蛛丝马迹,并与外地交管部门资源共享。

  - 司机声音 :“铲分”利人利己

  “跟闯红灯、酒后驾车恶劣的交通违章相比,肇事逃逸的危害性最大。”昨日下午,海淀交通执法站大厅,两名缴纳违章罚款的司机表示,此前未听说过举报逃逸线索还可“铲分”。

  一名王姓司机说,对多数司机而言现金奖励远不如“铲分”,“分就是司机的命根,有时宁可交罚款也不愿意被扣分,扣完12分就得回炉重修。”他说,举报逃逸“既能及时救助伤者,又能铲分,利人利己。”

  - 律师说法:“奖励举报抵消违章不妥”

  昨天,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表示,举报肇事逃逸,采取消除违章积分的方式进行奖励不妥当,奖励举报不能抵消违章处罚。

  刘家辉说,违章积分是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记载,当一年分值满12分,司机需要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举报肇事逃逸应该受奖,但举报人个人违章,不能因为其举报他人的肇事行为,其违章行为就不受处罚。奖罚应当分明,不应混为一谈,奖励举报应该有其他的方式。

  刘家辉说,奖罚分明是法律要求。行政处罚如果奖罚不分明,就会失去严肃性。违章积分处罚与举报肇事逃逸奖励,不同于刑法上的立功受奖,减免刑罚,也不同于民法上债的抵消。从法律上看,以消除违章积分的方式进行奖励,没有依据。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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