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在北京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会议。
会议决定,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中央财政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根据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性分为5档,最高每辆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恒泰证券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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