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民营企业迎来一揽子用地新举措

2019年01月01日 18: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安徽:民营企业迎来一揽子用地新举措

  新华社合肥1月1日电(记者姜刚)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鼓励盘活使用存量用地、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推出一揽子新举措,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在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方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在编制全省国土空间规划时,各地要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在规划时间、空间、结构分布上进行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的安排。统筹调度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土地供给,满足民营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的合理用地需求。鼓励民营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

  与此同时,安徽省将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后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视情况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支持新增工业用地租赁方式供应,以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根据产业类型和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各类用地单位的租期和用地量,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租赁土地,租赁期满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可以协议出让;以先租后让供应工业用地的,经出租人同意,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和抵押;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对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科研、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用地,符合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编辑:左盛丹】

>产经频道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