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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多名奔驰宝马车主投诉 被收了金融服务费

2019年04月19日 14:00 来源:中国网 参与互动 

  近日,一则名为《昆明3家奔驰店对金融服务费说法不一》的新闻,在读者圈里引发大震动,不少消费者纷纷拨打维权热线,讲述自己被4S店收取服务费的经过。在他们的讲述中,“包括17日报道的几家奔驰4S店,以及更多昆明汽车销售商均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且目前仍在收取,只是换了个名目而已。”

旧发票上收费名目为“劳务*维修费”(小图),新发票上改成了“咨询服务”  

  投诉1:“云南俊星奔驰强制贷款后收费”

  “云南俊星奔驰4S店是收金融服务费的,我就被收了。”17日,市民林女士(化姓)看到报道后,第一时间打进维权热线。林女士说,经朋友介绍,她在2017年底到上述4S店购车,“选中的是一辆奔驰C180L,并打算全款购买”。“当时那款车型比较紧俏,销售员说要拿到现车很难,现款购买的话需要等1到2个月。”林女士求助于朋友,在朋友的协调下,该4S店的销售员对她说找到一辆现车,但条件是必须要贷款买车。急于提车的林女士选择了贷款,“选择贷款后,他们就跟我说要收一笔金融服务费,费用是3000元现金,不能刷卡,而且保险也必须在他们店里买”。

  交了上述费用后,林女士很快就拿到了车。对于交的3000元金融服务费,林女士说:“发票肯定没有开。”针对这一情况,她表示正在咨询相关律师,看是否能够维权。

  投诉2:“中升之星奔驰巧立名目收费”

  今年2月份,在中升之星奔驰4S店购车的何先生(化姓)同样被收了金融服务费,且费用不低——13695元。何先生说,他选购的是一辆E300L运动豪华版奔驰车,“我打算付全款,但销售人员说现在贷款特别划算,于是我们就选择了贷款50%。”

  何先生说,在财务处交款时,因为有好几笔费用要交,领发票的时候他没细看收费名目,直到前几天看到西安奔驰维权事件的报道时,才翻了一下购车时的发票,这一看就发现了问题。“里面有一张发票开具的名目是‘劳务*维修费’。”

  4月16日,何先生到4S店询问“劳务*维修费”发票的来历。“对方说发票上没有金融服务费这个项目,所以开成了劳务费,并说可以重开。”拿到重开的发票后,何先生更疑惑了——发票上的名目变成了“咨询服务”。

  何先生向销售人员询问什么是咨询服务费。“他们说就是帮我整理贷款资料、上传提交及贷款期间的服务等,我说当时所有的材料都是我自己准备和填写的,你们提交上传等工作都是正常的办理流程,凭什么要收取呢?”该店的工作人员回应:如果对咨询服务费有疑议,可以更改合同,但购车价格是否有变化,需要和领导协商一下再给答复。“但等到今天(4月17日),也没有收到他们(4S店)的来电。”何先生说。

李女士的交费收据上注明“咨询费”为13792元 车主供图

  投诉3:“昆明宝远收费后只提供收据”

  在17日来电爆料的消费者中,大多数人反映,自己交了费后连发票都没有拿到,“4S店只给了一张收据”,有的连收据也没有。

  消费者李女士(化姓)于2017年5月在昆明宝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BMW320Li宝马车,贷款22.98万余元。李女士回忆,当时销售员提供给她的明细中说需要收取咨询费,“但我作为消费者,并不清楚何为咨询费,只知道必须要付”。

  在李女士提供的收据条上,在收款事由中注明“咨询费”为13792元。在单位盖章一栏,盖着“云南中致远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值得一提的是,在昆明宝远汽车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宝马车的多位车主均向本报爆料称,自己当初买车时都被收取了“不明不白”的咨询费,有些收据条上“甚至连公司章都没有盖”。

  投诉4:“德凯宝马将收据写成第三方”

  车主杨先生(化姓)爆料,他于2018年4月在经开区德凯宝马4S店购买了一辆宝马三系车,首付7万余元,贷款17万余元。“当时购车合同上没有显示金融服务内容,但销售人员事先跟我说,凡是在他们店里购车都要出这笔钱,说是拿来办理贷款的服务费。”迫于4S店的强硬态度,杨先生无奈地交了10632元金融服务费,但让他震惊的是,“我以为钱是交给指定的宝马金融服务公司,但刷卡时开的小票却写成了昆明购车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而且没有注明是什么费用。”

  17日,看到都市时报相关报道的杨先生致电德凯宝马4S店工作人员,得到回答:“收费是合规的,不能退钱。”

  律师说法:4S店收费应举证合法合理

  何先生把中升之星奔驰4S店前后开具给他的两张发票发给了笔者,笔者就发票上列出的名目,采访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律师。

  孙文杰说,以分期贷款方式购买车辆的消费者,应按照贷款合同支付本金及利息。但对于贷款协议之外的事项,汽车销售公司是否能够提供额外对等价值的服务,是否获得金融服务公司收取所谓服务费的授权,该项所谓的服务是否必要、正当、合理,这些都是消费者与汽车销售公司争议的焦点。

  孙文杰说:“如果汽车销售公司无法举证合法合理的依据,给消费者附加上述不合理条件的,汽车销售公司涉嫌违法,应退还所收服务费用。”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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