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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不应只在个税起征点上做文章

2011年06月17日 06:5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

  这次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发表了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占15%,反对的占35%,要求修改的占48%。

  网民认为,尽管此次个税征求意见共收获237684条,但这只是代表了部分民意。也有网民从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通胀、房价等方面分析认为,个税起征点不宜“一刀切”。还有网民认为,个税改革的根本意义在于调节贫富差距,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

  意见只代表部分民意

  从地区上看,提出意见前3位的是:北京、广东、上海,占全部意见的43%;后3位的是:西藏、青海、宁夏,占全部意见的0.4%。从月收入分布上看,集中于3000元至7500元的人群占全部意见的49%,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参与最多,占53%;收入12000元以上的人群占全部意见的11%。

  有网民认为,个税征求的意见只代表了部分民意。署名“davidqgx”的微博说:“个税起征点网上征询意见得到的百分比显然不是正常民意,低收入人群上网比例少,比如,农民、下岗及无业人员、退休人员等,统计样本就有问题。”

  起征点不宜一刀切

  有网民认为,应根据各地经济强弱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个税起征点。具体数额有从3000元至10000元不等。不赞成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

  “个税改革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一个地区的收入水平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个地区里个人收入水平也是不一样的,很难操作,还是要按照个人具体收入来征收比较可行。”署名“玫瑰有约”的网民说。

  上海网民“江水滔滔”说,3000元起征点在落后地区可以,在大中城市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无论在从稳定还是解决人民生活困难方面考虑,起码应该提高到5000元!

  署名“仙履琦缘”的微博说:“个税起征点争论不休,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样就能拉开贫富差距吗?能否依据个人收入的多少,按梯度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最好是根据各个城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确定起征点。”

  署名“雨人不哭”的微博说,个人所得税关键不是起征点,而是整个个税征收政策成为了工资税,富人可以利用公司等等方式合理避税,而工薪阶层就只能老实交税,这个意义上讲,个税起征点就是调到一万都不为过。

  还有网民认为起征点应考虑当前通胀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开支、房价等多方面因素。署名“gpwb”的微博说,在目前通胀严重的形势下,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的确太低了。

  不能只盯起征点

  网民认为,个税改革的根本意义在于调节贫富差距。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抚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

  署名“sunpeng1976”的北京网民说,不要研究起征点了,地区不同,发展速度不同,怎么定都不合理。通胀严重的情况下,(这种个税方案)三两年就不合时宜了又要改,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该网民建议,赶紧出台退税政策,这样比调节起征点更公平更有效。

  天津网民“麻醉主任”说,“既然是所得税,就不应该设定起征点,有收入就应该纳税,这叫公平,以不同税率调节。收入高的税率高,收入低的税率低。只征高收入是错误的,公民纳税是义务,没有人可以不履行纳税责任!”

  “谁都知道,我国的主要贫富差距不在于工资的高低,而在于工资外的收入。那些不拿工资的富翁们,他们当中有多少人缴纳个税,各级税务部门知道吗?收入差距,关键在于收入。要弄清收入的多少是最基础的数据。没有这个基础数据,一切都无从谈起,又如何能调节贫富?”署名“绩溪翁”的网民说。

  (记者曾德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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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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