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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0月中下旬将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2011年09月15日 1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将于今年10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厦门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将邀请正式听证会参加人27名,旁听人10名。水价调整将兼顾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今后发展,充分考虑厦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

  据悉,这27名听证会代表包括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市政园林局1名,市水利局1名,市财政局1名,市纠风办1名,市国资委1名,市节水办1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名,社区居委会代表2名,专家学者2名,社团代表2名,消费者12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征集,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厦门市物价局商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有意作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本月26日之前到厦门市物价局报名,旁听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按序产生。市民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对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意见或建议。

  据介绍,厦门作为海岛城市,淡水缺乏,人均水资源不到277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6%,远低于1700立方米的国际水资源警戒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于1999年3月开始执行,至今已有12年未进行调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位列第18位;工业及商业用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位列第29位;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位列倒数第3位。近年来,自来水构成成本不断提高,原水、电、人工等各种价格均有一定上涨。此外,厦门市为改变供水水源、管线单一的现状,将投资建设莲花水库、长泰龙津溪引水和石兜水库配套工程等三大原水工程。上述工程的投入,又逐步增加供水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需要通过适当调整水价来疏导成本增加的矛盾,保障城市供水正常运营。

  厦门市物价局表示,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此次调整水价高度重视,提出了既要兼顾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今后发展,更要充分考虑厦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的总体要求。厦门市物价局将根据“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依法启动自来水价格调整定价程序,开展自来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综合社会各界意见,拟定水价调整方案,一方面要求供水企业通过自身挖潜消化部分涨价因素,减少居民供水价格涨幅,体现公用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尽量减轻群众合理用水负担,对低收入群体将考虑补贴措施,减少水价调整对他们生活带来的影响。

  (记者周步恒 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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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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