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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未向中央申请试点 “营改增”试点年内无计划

2012年04月11日 15:4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前日关注广东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时间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详见本报 4月9日A12版《营业税改增值税 广东很纠结》),昨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林京华向羊城晚报记者回应有关进展时表示,由于时间紧迫,广东今年年内暂不推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以下统称“营改增”),而传言中的广州与深圳也没有向中央申请。这是广东税务部门首度就“营改增”试点时间做出回应。

  “我们正在搞调研,提前做好摸底工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提供有关资料,由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以后,我们再落实。”昨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林京华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就企业普遍关心的营改增问题作了回应。由于时间太为仓促,今年年内没有时间来准备推行。至于坊间传言的广州和深圳已经作为试点城市,林京华则表示还没有确定,也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不是说时机不成熟。”林京华表示,开征一个税种需要很多方面的调研,一是牵扯的国税和地税的关系,二是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的问题,不是广东一个税务部门可以确定的。

  对于今年上海抢先实行“营改增”,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根据我们的测算,总体上对一个企业会有所影响,主要是更改之后税赋结构更为合理。”但是否会因此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林京华则表示有重点关注,但他认为在短时期内不会对广东的投资产生太大的影响。

  此外,由于宏观环境的影响,林京华认为今年广东国税的税收形势,比2011年和2010年更加不确定,“与2008年金融危机相比,总体上困难更多一点。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减税,包括鼓励蔬菜、出口企业的减税。”

  记者程行欢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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