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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支持餐饮连锁拓展市场 境外每店最高补30万

2012年09月05日 17: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实现产业倍增,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6亿元。日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2012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15个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成都川菜品牌龙头餐饮企业在境外开设餐饮直营连锁店,每店最高给予30万补贴。

  支持餐饮连锁拓展市场

  对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单个项目投资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2400万元。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本市川菜品牌龙头餐饮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对总部在成都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成都、2011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川菜品牌龙头餐饮连锁企业,于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在市外开设的餐饮直营连锁店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其中:开设在省内市外,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每店给予10万元补贴;开设在省外境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店给予20万元补贴;开设在境外,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每店给予30万元补贴。

  农商对接最高补助30万

  在民生服务业方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农商对接,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从事农产品经营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如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本地农产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与成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关系,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采购合同;连锁超市拥有不低于50个连锁门店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设立本地农产品专销区(柜)。按统计部门核定的数据排序,经评估验收后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溯源试点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按照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记者 余文龙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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