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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加入WTO后中国共起诉欧美等国11起案件

2012年11月20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0日电 商务部今日(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1-10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加入世贸组织11年来,我们针对美国、欧盟等成员国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措施累计主动起诉了11起案件,8起有了最终的裁决和结果,中方多数案件获得胜诉。

  对于贸易摩擦事件,沈丹阳表示,商务部的态度是基于认真对待,用平常心看待。一方面坚决反对一切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希望有关国家不要对中国产品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在世贸规则体系内运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国家和中国产业的合法权益。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现在在贸易摩擦的应对过程中,我们有很多的措施,在打官司方面,陈德铭部长主要讲的是“告”,就是打官司,打官司过程当中我们运用两种方式来维护国家利益和中国产业的权益,第一种方式是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我们可以对在双边贸易磋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的,对一些国家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把他告到WTO去,当然也有别人告我们。第二种方式是我们支持中国的企业在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国来运用当地所在国和所在地区的法律程序来挑战他们的这些不公平的措施。如刚才提到的奥康鞋业就是这样的例子。就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说,加入世贸组织11年来,我们针对美国、欧盟等成员国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措施累计主动起诉了11起案件,当然算法不太一样,按我们算是11起案件,目前,这11起中已经有8起有了最终的裁决和结果,中方多数案件获得胜诉。

  第二种方式是支持中国企业在相关贸易救济调查国内提起司法诉讼,也取得了许多有利的判决结果。刚才提到上周11月15号,欧盟法院就中国浙江奥康鞋业公司诉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做出中国企业胜诉的终审判决。这是近年来中国企业运用欧盟内部司法程序挑战其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不公平、不合理做法的又一重大胜利。还有今年2月、7月,在欧盟法院以宝诗曼公司为代表的四家中国企业诉欧盟皮鞋反倾销案,还有中国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诉欧盟“草甘膦反倾销案”也都获得完胜。

  沈丹阳列举了三个案例,分别为:第一,在诉美国四项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中,WTO上诉机构澄清了“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含义,裁决美国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违反规则,一是不能随便地把一个企业,特别是我们的国有企业说成是公共机构。二是不能双重救济,反倾销、反补贴,经常用的是双重救济的措施。这两个做法,WTO上诉机构都明确美国的做法违反世贸规则,这样使美国不得不修改其相关的国内立法。

  第二,在诉美国禽肉限制措施案中,专家组全面支持中方主张,裁决美国限制中国禽肉进口的立法违反了世贸规则,使美国被迫废止相关的立法。

  第三,在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中,上诉机构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违反WTO反倾销协定,欧盟同样被迫修改其反倾销条例。降低对我紧固件产品的反倾税率,并表示将复审其他52项涉华的反倾销措施

  关于贸易摩擦,沈丹阳表示,随着中国外贸占全球贸易份额以及占全球出口比重的逐步上升,贸易摩擦未来还是少不了。沈丹阳称:“对于贸易摩擦,我们商务部的态度是基于认真对待,用平常心看待。一方面坚决反对一切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希望有关国家不要对中国产品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在世贸规则体系内运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国家和中国产业的合法权益。”(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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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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