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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官员公示财产不够 国企高管也应公示

2013年01月30日 15: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珠海团分组讨论中,省人大代表、珠海东之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姚亮建议,仅让官员公示财产是不够的,国企高管的财产也有必要公开。

  姚亮指出,国企完全由政府投资,国企高管不少还是公务员,但却拿着远高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利用职务之便高档消费、公款挥霍,比民营企业潇洒多了。相对于普通公务员,他们贪污腐败更加便利,而且手段更专业更隐蔽,跟他们相比,一些政府部门官员的贪腐行为简直是“小儿科”。

  姚亮举例说,例如通过企业的设备、资产折旧,就能利用财务手段做出钱来,一些企业高管组成的小团体,利用蚂蚁搬家的方法一点一点地就把国有企业掏空了,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特别是上市公司,直接损害了普通股民的利益。“有些企业,以前都是响当当的,最后却把所有屁股留给政府擦”。姚亮建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一定要有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正常现象进行审查。

  对于近日官员财产公示的话题,姚亮认为,这一要求不能只针对官员,必须将国有企业高管也列入财产公示的对象范围实施。而且国有企业高管财产公司化不仅限于国有企业高管本人,还应包括国有企业高管的配偶、子女、父母。因为,如果国有企业高管将非法取得的财产转移给配偶、子女、父母,这就让国有企业高管财产公示流于形式,起不到遏制腐败的作用。

  姚亮建议,反腐工作人员要去企业培训,了解企业高管、财务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侵吞国有资产的手段,才能更好地查处腐败案件。

  林世宁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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