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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男女同龄退休 女性可自主选择退休时间

2013年03月05日 15:44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委员建议男女同龄退休女性可自主选择退休时间
记者 万 君/文 母家亮/图

  李冬玉,省政协副主席、民建陕西省委会主委。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曾就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关于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的提案受到多方关注。

  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主要依据1951年颁布实施的《劳动保险条例》,条例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0岁。1955年颁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将女干部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性别差异的退休政策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实行女性弹性退休制度是落实男女平等劳动权的体现,还能缓解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压力。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修改女性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实行男女原则上同龄退休的退休制度。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女性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即在男女同龄退休的原则下,给女性自主选择退休时间的权利,女性在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后,可自主选择退休时间。为平稳推动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可带头试行女性弹性退休制度。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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