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农民合作社调查:外来企业手段多农民常被伤害

2013年05月10日 10:5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参与互动(0)

  ■编者按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指出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当前,农民合作社在各地的发展状况如何?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民合作社还面临怎样的发展困境?如何突破这些困难与瓶颈?2010年以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先后深入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10个省市地区,调查采访了100多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报今日选取其中的几家典型开始报道,以期让读者管中窥豹,大致了解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现状。

  2012年年初,全国水稻生产五强县之一——黑龙江省五常市曝出“天价米”事件。有媒体称大米加工企业以2元/斤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稻谷,出产的时候却卖至199元/斤,差价近100倍,稻农没有得到合理利润,舆论矛头直指大米生产加工企业,甚至“订单农业”的生产模式。

  “订单农业”有何弊端?如何才能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在面对大市场和大资本时有足够的信息和谈判地位而不受伤害?2012年3月、5月,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先后两次深入五常,进行了为期一周时间的调查采访。

  订单农业难致富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社

  “你们报社有多少人,能不能麻烦回去跟你们的头儿说一下,让我们的合作社来为你们单位的食堂供应大米。”2012年3月25日,再次见到记者的南七峰提出了这样一个请求。

  此前一天,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冒雪来到红光村采访时,正在村头小店里唠嗑的几位村民把记者领到了南七峰家。

  现年45岁的南七峰是五常市民乐朝鲜族自治乡红光村的村主任,也是村里最大的水稻种植户。2011年,他家总共种了20垧(合300亩,一垧为15亩)水稻。其中,除了自家承包的4垧地外,还有16垧是向村里其他村民租种的。但是,2012年他却没有再租种村民们的土地。

  “租金太高,种地已经很难挣钱了。”南七峰告诉记者,2009年红光村的土地租金还只有每亩800元,到2010年则涨到了每亩900元,2011年更是涨到每亩1000元,最高的甚至达到了每亩1250元。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垧地产稻谷15000斤,以2元/斤计算,毛利为3万元,除去种子、肥料和人工等成本1.3万元,再减去1万元的地租,每垧地纯收入也就0.7万元。如果再扣除银行贷款的利息(每年贷款十几万,一万元的利息是六七百元),20垧地算下来,一年收入能达到十来万元。

  “但是,稻花香1号已经在五常栽种了近10年,稻花香2号也已经栽种了6年以上,目前品种退化现象严重,抗病虫性能下降,容易倒伏,一旦遇到虫灾或倒伏,则有可能赔个倾家荡产。”南七峰对本报记者说。

  没有租地的南七峰与村里另外6家种植大户成立了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城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每户都有四五垧地,大家都以土地入股,准备自产自销。”南七峰说,大米样品已经寄往北京、上海、青岛、大连等城市,注册商标也已申报,正在审批。

  作为年前刚刚当选的红光村村主任,自称已经步入小康的南七峰决定带领村民们共同致富。

  ■农民合作社调查(1)

  据南七峰介绍,红光村现有村民670余人,其中朝鲜族470人左右,汉族200人左右,耕地面积500余垧。多年来,以种地为生的村民虽然基本不愁温饱,但却一直没能迈上小康。

  “五常大米,尤其是民乐朝鲜族乡种植的稻花香米,质量确实很好,在市场上的售价也不低,但农民总是难以致富,究其原因,我觉得应该是农民缺少自己的合作组织。”南七峰说,近些年来,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他先后与五常市中粮美裕有机谷物制品有限公司、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公司等企业种植“订单水稻”,但到最后几乎每次“受伤”的都是他。

  以2011年为例。南七峰告诉记者,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他与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公司签订了20垧地的水稻种植合同,约定当年生产出来的粮食全部由海洋奇力公司收购,收购价为每500克2元。为了表示对南七峰的支持,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公司前期为他提供每垧地900斤的“海洋奇力甲壳素生物菌肥”,也就是该公司生产的叶面肥。

  “这个肥料根本没有什么效果,但价格却很高,到年底一结算,一垧地需要2200元。”南七峰对记者说,虽然2元钱一斤的稻谷收购价比当时的市场价高出5分到一毛钱,但算上这个甲壳素叶面肥,实际上是低于市场价的。

  外来企业多手段农民经常被伤害

  据记者了解,在五常,水稻种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农民作为散户自行耕种,收获季节由大米加工厂或粮贩子上门来按市场价收购。另一种是“订单农业”,农民每年和大米生产、销售企业签订种植合同,企业有偿或无偿为农民提供种子、有机肥料和技术指导,并许以收获季节以市场价收购稻谷,部分公司还承诺“保底价格”,即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浮动,而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则以“保底价”收购。

  “目前,五常‘订单水稻’种植面积达90%以上。”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发展“订单水稻”的初衷是为了稳定当地粮食生产,解决农民卖粮难。

  然而,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订单水稻”不仅没有解决农民卖粮难,反而成为束缚农民自由卖粮的“枷锁”。

  东方集团五常米业有限公司是五常市政府引进的 “四大粮企”之一。2012年3月25日,在当地人的带领下,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找到一片路边立有 “东方集团有机水稻种植基地”的稻田,一位村民找来一张2011年3月14日出版的 《黑龙江晨报》,在一篇标题为“去年大米没卖完 稻农春耕犯了难 东方集团‘五常订单稻’收了一部分停收了”的新闻报道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表述:看着院里的水稻,合作社农户老高挺犯愁。这些水稻是给东方集团五常米业种的“订单稻”。订单规定,这些水稻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收购,可眼看着就要进行春耕了,部分订单仍旧没有兑现。

  村民们告诉记者,虽然后来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东方集团五常米业最终还是收购了农民的水稻,但却在杂质和水分扣除上扣得很厉害,有的甚至达到10%。

  “但是,为了及时卖粮,村民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村民们对记者说。

  此外,还有村民向记者反映,一些企业不是用高价格和守信用来拴住农民,保证粮源,而是采用一些“非常手段”来控制住稻农与其续约。

  “2010年,我们跟本地一家企业签了订单,但在卖完水稻结账时,企业单方面按每亩100元的标准扣下稻款,如果不跟这家企业签订2011年合同,这被扣的钱算做违约金,别想要回来。”上述村民对记者说,当时签合同时,企业只是把一张按着他们手印的纸,附在一张空白合同的后面,致使他们想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都没有办法。

  本地企业打江山却让外来企业“摘桃子”

  五常是哈尔滨市辖下的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的最南端,是闻名遐迩的“稻花香”水稻原产地。当地宣传材料显示,在五常的80万农民中,有60万人种植水稻,水稻种植面积183.6万亩,产量超过100万吨,其种植面积在全国县级单位中名列第一。

  近些年来,随着五常大米在市场上的声名鹊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米业巨头纷纷在此设厂。公开资料显示,不仅国内的上市公司北大荒、中粮集团、东方集团等企业在五常盘踞一方,就连外资企业——新加坡丰益国际集团旗下粮油公司也在几年前就来到五常安营扎寨。

  对于四大巨头的进驻,身兼五常市稻米产业商会会长的五常市汇丰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伟颇有微词。

  以2009年为例。常伟告诉记者,当年,由于东方集团和丰益国际旗下的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双双进驻五常抢粮,五常水稻收购价格曾一度从7月份之前的每公斤2.8元,上涨到高峰时的每公斤4.8元。

  “受此影响,部分本地中小型米业加工企业被迫退出市场。”据常伟介绍,高峰时,五常大大小小米业加工企业超过360家,而目前,大约只剩下220家左右。

  “如果是公平竞争,我们死了也就死了,毫无怨言。关键是这些外来企业,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当地一位现已离开大米加工行业的原米业企业老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五常大米品牌是他们这帮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带着炊具和自家种的大米,到周边地区的居民区现场煮饭打拼出来的。而如今,政府招商招来的这些外来企业,不仅坐享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性产品”等三项桂冠于一身的中国顶级大米品牌,还享受着本地米业企业无法享受的“超国民待遇”。

  以前面提到的东方集团为例。上述企业老总告诉记者,2011年上半年,由于东方集团没有按约收购农民种植的“订单水稻”,曾导致群众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并经媒体曝光。但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却在五常市政府的主导下成立 “东方集团五常稻米产业联合体”,享受着大多数本地企业无法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此,记者也深有体会。2012年3月26日,当得知记者要去上述外来企业采访时,之前执意要派车送记者的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立即改变了主意,拦了辆出租车叫记者自己去,并再三嘱咐“是你们自己要去的,不是我们让你们去的”。

  “这些都是上面招商招过来的企业,我们是无权进入企业检查的。”当地工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多位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

  而多家当地米业企业老总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说,虽然他们(指工商、质检部门)不敢去碰政府招商过来的企业,但折腾起他们这些本地中小企业来,还是很有手段的。

  “仅是水稻收购,就必须使用质检部门提供的专用台账,以及售粮农民的产地证明、售粮农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农民领取直补的存折。而如果税务部门抽查时,农民否认向企业交售了水稻,则不管该农民说的是否实话,企业都不能凭此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抵扣。”上述米业企业老总对记者说。

  “这证那证,这部门那部门,大家都把五常大米当成‘唐僧肉’,只知道监管要钱,而不会去想办法怎么帮助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增加农民收入。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五常大米将贵到大家吃不起,农民也不愿种了。”采访中,当地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不无担忧地对本报记者说。

  对此,记者亦有体会。在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采访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主要负责“中国地理标志保护性产品”即原产地证明标识的管理,是五常稻米产业的官方管理机构,与稻米产业管理中心和大米协会是三块牌子共用一套人马。

  “这几个机构的职能,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上述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但当记者问及具体为企业做了些什么时,该工作人员坦承,“想为企业做些什么,但找不到切入点。”  ■本报记者 江宜航

【编辑:黄楠】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