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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号”邮轮被扣损害游客权益 中消协强烈谴责

2013年09月16日 13: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6日电 从天津港出发的载有1659名游客的“海娜号”邮轮13日在韩国济州被扣,导致所有旅客无辜滞留,被迫中断旅程。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这起因经营者之间的经济纠纷导致邮轮被扣影响众多消费者正常旅游行程,是一起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对有关企业通过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限制人身自由解决纠纷的行为不予认可,对于韩国济州地方法院不顾中国游客利益,强制采取扣留邮轮的做法表示不满。

  中消协认为,任何不顾消费者利益,企图以消费者利益做筹码解决经营者之间纠纷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有关方面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尽快协调,妥善解决,确保所有游客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将持续关注涉事游客的权益保障。

  中国消费者协会同时督促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各旅游公司,应作为事件的第一当事人,首先承担旅游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督促海航旅业积极做好善后事宜,不得置消费者于不顾。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经营者协商沟通,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赔偿损失。消费者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理性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消费者回国后也可寻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即将实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依照在《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的旅游服务经营者各方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协组织责无旁贷。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继续依照《消法》和新的《旅游法》,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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