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2013年10月15日 13:55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参与互动(0)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财政部调整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财政部日前印发的有关通知明确,自2013年9月25日起,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至1.5分钱/千瓦时。通知要求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宗禾)
【编辑:曾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