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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闲置房归政府 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2013年10月24日 16:15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国务院参事陈全生提出调控房价的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其中,最惹人争议的观点是:“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对此,德籍网友回应,所谓的“德国做法”没依据。

  中国专家虚心向德国学习,德国朋友却出来辟谣,这真是极为有趣。其实,稍微动脑筋想想便知,房子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经不起任何法律条文和市场伦理推敲,于情于理都不合适,这样的雷人谏言还是少点好。

  (朱玲)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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