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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满月司法解释未出 车市波澜不惊

2013年11月01日 10:0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汽车“三包”政策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走访一些汽车终端市场时发现,无论是“三包”实行之前业界期望它带来的市场井喷,还是消费者针对“三包”政策的热烈反响,似乎都没有明显地发生。

  事实上,业界和消费者寄予维权厚望的汽车“三包”政策,自出台伊始就存在着不少的争议,尽管作为大件商品来说,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让长期保受诟病的汽车维权有了相关的法规依据,但相关具体维权的操作细节,还是让不少消费者将其无奈地放到了选车的次要位置。

  “就目前我所了解到的信息,汽车三包的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出来,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只能暂时按照消法和产品质量法来参考。”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尽管汽车“三包”政策对于车辆退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具体来看,争议车辆的鉴定就是一个消费者需要迈过的坎。通常情况下前期的鉴定费用都是由主张者承担,而车辆鉴定费用往往花费比较高,因此消费者是否愿意自掏腰包去鉴定争议车辆,无疑是汽车“三包”政策能否切实推行的困局之一。

  除鉴定费用外,对于消费者所关心的汽车“三包”实施前所购买车辆是否能享受“三包”的问题,该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目前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汽车“三包”政策暂时不具备“追溯力”,因此汽车“三包”实施前所购车辆从法律上暂时还不享受相关政策。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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