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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一年 纳税人减轻税负逾118亿

2013年12月05日 11:1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10月,广东省“营改增”试点满一周年。笔者前日从省国税局获悉,据最新统计,截至10月底,全省(不含深圳,下同)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计20.36万户,累计申报“改征增值税”101.81亿元,为省内外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达118.79亿元,减负面达到97.32%。全省新增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9.84万户,与试点初期相比增长了93.53%,其中新办试点企业7.92万户,占80.49%。

  省国税局负责人分析认为,一年来,各项“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减税效果明显,试点不仅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由于“营改增”政策整体税负上升的现象,也得到有效缓解。

  促服务业迅猛发展

  据悉,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集聚。

  据统计,试点一年,广东省新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9.84万户,月均增长7.8%,其中新办试点企业7.92万户,月均新办企业6000多户。鉴证咨询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业三个行业的增长速度最快和新办户数最多,体现了“营改增”对现代服务行业,特别是新兴服务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惠及行业不断扩大

  “营改增”试点一年来,减负效果逐步显现,优惠惠及面不断扩大。总共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118.79亿元,试点纳税人减负面从最初的94.88%上升到10月的97.32%,一般纳税人减负面从最初的78.13%上升到10月的84.70%。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行业税负变化情况来看,呈现“两增五降”的状况。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业两个行业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上升(税负增减相抵),其他五个行业的全行业整体税负下降,其中,减税额较大的分别是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显然,“营改增”政策让创新型服务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不仅如此,税负增加的一般纳税人户数占全部一般纳税人的比例呈现逐月下降的趋势。截至10月底,全省一般纳税人增负面为15.3%,比试点初期的21.87%下降了30.04%。税负上升纳税人中,有62.93%的纳税人月均税负增加不足1万元;有37.07%的纳税人月均税负增加在1万元以上,只占全部一般纳税人的4.93%。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逐步熟悉和掌握政策,不断规范和调整经营方式,适应税制的变化,促进长远发展。

  加强服务业再投资力度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企业新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可凭符合条件的扣税凭证进行抵扣,这大大激发了企业更新设备投资的意愿。大部分企业在充分掌握增值税抵扣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筹划,加大企业再投资力度,促进企业迅猛发展。试点以来,我省试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抵扣税额出现了井喷现象,固定资产抵扣税额累计56.8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年抵扣税额的20%以上,其中新办试点企业抵扣固定资产税额达18.76亿元,占33%。

  实际上,实施“营改增”,是推进制造业升级、解决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重要措施。据调查,我省“营改增”试点实施后,有34.75%的纳税人考虑或正在实施服务业与第二产业进行主辅剥离,26.9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

  省国税局负责人称,“营改增”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专业化分工,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而且促进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记者/黄颖川 通讯员/黄炜锋 林燕娥)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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