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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企业不用年检 最低注册资本门槛取消

2014年02月20日 11:5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而根据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除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还包括注册资本由实缴变认缴、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门槛等多项改革。

  方案明确,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公司应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意味着,公司注册时未必一定要“实缴”资册资本,此举被认为是激发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记者了解到,我省部分地区从去年底就开始率先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目前南京约有近200家企业选择了认缴制登记。

  另外,3月1日还将同步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缴足出资的期限。不过,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目前仍要继续执行原有的注册资本门槛,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种行业。

  记者了解到,年检取消后,企业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年报主要内容应包括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我省的信用平台一期工程将于3月1日启用。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市场主体,将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并探索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黑名单”联动机制。 (杭春燕)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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