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源协和否认“内幕交易” 律师称嫌疑难撇清

2014年02月24日 10:53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律师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福举证其未向操作人员透露重组信息难度很大

    ■本报记者 矫 月

    昨日晚间,中源协和对中源协和实际控制人李德福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涉嫌违法违规一事进行了自查和澄清。

    公司表示,根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李德福、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人员的访谈,并经查阅相关行程记录等,李德福最近一次增持中源协和股票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关于不得增持股票期间的规定,不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据了解,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是中源协和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但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并不认同中源协和的解释,他表示,增持的账户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福的,而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李德福也属于内幕知情人,即使账户不是他操作的,但他很难拿出证据证明其并未向操作人员透露相关信息,所以其内幕交易的嫌疑还是很大。

    据了解,李德福之所以被怀疑涉嫌内幕交易主要是因为其在2014年1月14日增持了中源协和22.6万股,占总股本的0.06%。此次增持后,李德福直接持有52.8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

    然而,在李德福1月14日增持后仅半个月的时间里,中源协和便于2014年1月3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这则公告的发布使得李德福被质疑涉嫌内幕交易。

    李德福在此次公告中表示,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标公司董事长王辉先生在2014年1月8日和1月14日晚有过两次会面,这两次会面系目标公司为寻求业务合作而发生,双方未探讨中源协和收购目标公司的可能性。

    李德福还表示,“本人于2014年1月25日决定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准备与目标公司进行谈判;通知上市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申请停牌,系出于谈判诚意和防止敏感信息泄露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异动的考虑”。

    虽然李德福认为其1月14日的增持行为与后续公告的筹划重大事项无关。但是杨兆全律师并不认同这一说法,他表示,上述公告表明李德福在1月14日增持前就已经与重组方有初步合作意向,实际上,从双方有合作意图开始就算是内幕交易的时间范畴了,这个时间点并不是从决定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时间来计算。因此,杨兆全律师并不认为李德福的上述解释可能洗脱其内幕交易的嫌疑。

    与此同时,李德福还表示,其本人股票账户是由专人负责操作,历次增持的具体时间点均为操作人员根据此前确定的原则择机确定,其本人未在增持操作前向操作人员发出具体指示,2014年1月14日的增持行为系操作人员的自主操作行为。

    公告显示,德源投资根据《关于对中源协和股份增持计划的请示》及相关审批意见中的原则性安排增持中源协和股份,在公司股票价格低于25元后,选择适当时机进行了增持。

    如果说李德福的账户并非本人操作,那么,这是否代表其没有涉嫌内幕交易呢?

    “由于账户归李德福所有,其很难就未向操作人员透露内幕消息进行举证。”杨兆全律师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李德福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敏感期买入股票的行为涉嫌内幕交易的嫌疑很大。

【编辑:种卿】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